根据道路交通情况,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33处电子警察抓拍“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违法的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具体点位:

  开元路与东四路东往西、开元路与东四路南往北、开元路与东五路南往北、开元路与东七路南往北、特立路与东七路东往西、特立路与东七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六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五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四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三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二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一路北往南、特立路与星沙大道北往南、天华路与明月路北往南、板仓路与明月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升路北往南、开元路与板仓路西往东、三一路与板仓路西往东、望仙路与东七路东往西、板仓路与特立路西往东、向阳路与东升路南往北、向阳路与桂花路南往北、向阳路与寿昌路南往北、漓湘路与板仓路南往北、向阳路与天华路东往西、向阳路与天华路南往北、南山路与星沙大道东往西、北斗路与星沙大道东往西、北斗路与星沙大道南往北、北斗路与东一路南往北、北斗路与东二路南往北、凉塘路与东四路东往西、盼盼路的东四路至东六路路段。

  2020年7月16日0时起,将对抓拍的违法图片进行取证录入,作为处罚依据。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举报邮箱:3220065589@qq.com,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