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限价房交易条件

  人才限价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赠与、互换、抵押(按揭除外);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受理人才所购房的交易、转让、赠与、互换、抵押申请(法院判决的除外)。

  满5年不足10年上市交易的,可向市国有房产中心提出上市交易申请,政府和购房人才各享有50%房产增值收益;增值部分测算方式为申请日的市场评估价与购房人初始购房价之间的差价。

  1型保障对象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0年的,2、3、4型保障对象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0年且在福州市缴交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10年的,可向市国有房产中心申请转为完全产权,房产增值收益归人才所有。

  人才购买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后,若符合我市商品房限购政策,可以购买其他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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