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美长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 年)

  为促进长沙城市高质量发展,按照“精准规划、精美建设、精致管理、精明增长”,建设“有颜值、有气质、有内涵、有格调、有品味”现代宜居城市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人民至上的理念,突出地域特色,注重文化延续,将“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方针落实到城市建设全过程,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城市建设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科学引导规划、设计及建设理念转变,把人民至上贯穿于城市建设的全过程,让城市更有温度、老百姓更有获得感。

  (二)坚持问题导向,整体推进与精准施策相结合。弘扬工匠精神雕刻城市面貌,运用绣花功夫勾勒城市肌理,从建筑风貌、整体空间、城市细节着手,精准规划、精细设计、精心实施,提升城市品质、品位。

  (三)坚持条块协同,规划建设与运维管理相结合。践行全生命周期建设理念,推动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整合政府、社会等各方主体力量,互联互动、分工协作,促进城市建筑、街

  道、社区、环境有机融合。

  (四)坚持统筹推进,市级管控与区县(市)实施相结合。市级总体统筹,完善机制,健全标准,发挥专家领衔作用,提升决策科学性。区县(市)、园区、市级平台按事权划分,因地制宜、组织实施。

  三、建设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示范引领、全面推广”的思路,2020 年,建立机制、确定标准,启动一批精美示范项目建设;2021年,打造样板、以点带面,建成一批精美示范项目,建立精美建设地方标准体系;2022年,全面推广、常态建设,构建市民参与、专家支撑、政府决策的建设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 “精美长沙”建设模式。

  四、实施主体

  湘江新区管委会、长沙高新区管委会、长沙经开区管委会、高铁新城管委会、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以及市属相关企业等相关建设单位。

  五、主要任务

  (一)精美建筑。实现从“穿衣戴帽”到“内外兼修”转变。 1.加强建筑高度管控。统筹管控城市天际线,结合周边的山

  水环境特征、规模尺度、文化底蕴,构建高低错落、层次丰富、进退有序的城市天际线景观。以高层建筑为主的且计容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地块应进行建筑高度分区设计,分组团形成建

  筑高度的梯级变化。新建居住建筑高度应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建科〔2020〕38号)等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注重建筑特色塑造。统筹考虑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建筑功能与形体、单体与环境、表现手法与传统元素的关系,塑造形神兼备、空间协调融合、风格简约鲜明的地方特色建筑,保持城市个性。优化建筑方案评审制度,加强建筑风貌、特色、安全、品质、内涵的整体把控,加大对“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的治理力度,加强建筑玻璃幕墙管控,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减少光反射环境影响。(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着力建筑品质提升。推行“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全过程咨询+EPC+BIM”五位一体模式。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工程设计、建设管理,健全质量评价体系,并将质量评价导入预售管理,全面锁定房屋设计、建设和交付标准,打造一批功能完善、结构合理、消防安全、绿色节能、智慧宜居的高品质建筑。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力争将浏阳金阳新城、望城滨水新城、高铁西城片区等区域打造成国家绿色发展综合示范区。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精美街道。实现从“城市道路”到“精美街道”转变。 1.探索街道空间一体化机制。探索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

  加强街道风貌管控,推动道路红线与建筑前区、建筑立面 U 型

  空间总体规划、整体设计、统筹实施。创新管理维护模式,突破道路红线,将建筑前区和建筑立面纳入城市一体化管理范畴,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健全一体化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

  2.全要素品质化建设。落实长沙市城市与建筑风貌设计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街道全要素设计导则,实现街道市政设施、景观环境、沿街建筑、历史风貌等全要素的有机整合,并贯穿于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方案设计、可研、初步设计、图审及施工全过程。按绣花功夫要求进行精细化设计施工,在全市打造一批全要素品质化建设的示范街道。(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 街道空间品质提升。以问题为导向,补齐街道功能短板, 合理有序使用城市空间。打造街角微空间、增设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人行道清障、桥下空间整治、广告招牌规范,推动“多杆合一” “多箱合一”。2020年高质量推进“五纵五横”道路空间品质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三)精美社区。实现从“传统小区”到“精美社区”转变。 1.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

  务设施、空间环境及智慧化建设的品质。进行供水设施改造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2020 年加装电梯 1000台。完善适老适幼设施,做好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增加荫下公共活动场所、小型运动场地和健身设施。清理无效绿化与废弃空间,充分利用小区内公共区域空间创造多样的活动空间,提升小区活力。推动小区智能门禁、智能快递柜、智能车棚、智能充电桩、立体停车库等

  设施配套。高品质打造 5 个住房城乡建设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牵头单位:市人居环境局) 2.营造社区宜居环境。结合15 分钟“完整社区”建设,以简约

  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统筹推进社区人居环境提质升级。按照宜居优先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建设需要原则,完善社区健身、社区观留、社区医疗、物流快递、便民小超等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加强智慧社区微基建,实施一批“街区微改造”项目。建设老人友好型、儿童友好型社区环境,通过口袋公园、亲子游乐场、健身运动等公共开放空间,营造全时段全天候宜居的社区空间。(牵头单位:市人居环境局)

  3.打造基层治理新格局。推进物业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按照“街道统筹调度、部门监管尽职、社区常态治理、物企优质服务、业主邻里和谐、环境井然有序”六个维度,实现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建设“一年示范、二年推广、三年覆盖”目标,促进物业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精美环境。实现从城市“建设环境”到“人居环境”转变。

  1.打造绿色人居环境空间。结合生态廊道建设,打造显山、露水、见林、透气的城市景观。开展重点道路、重要节点绿化提质,提升道路绿化品质。开展园林微改造,完善绿地功能,打造节点特色园林景观。加强城市公园提质建设,2020年建设 20 个社区公园、街角花园。在全市范围内所有综合性公园中开展“人民满意公园”创建活动,2020 年全市创建 10 个人民满意公园。

  力争 2023 年全面完成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

  2.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全力构建“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人和”的美丽河流。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全面推进排水设施结构性、功能性排查,稳步推进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021年长沙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3. 优化工地施工环境。加强工地扬尘治理,美化工地围挡, 积极推进绿色施工,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每年创建 20个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制度体系和技术标准,加快推进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工作。到 2023年,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85%, 深入推进发展可持续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精美生活。实现从“腾笼换鸟”到“筑巢引凤”转变。 1.坚持“房住不炒”。健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长效管理

  调控机制,持续保持长沙“房价洼地”优势,使之成为长沙城市竞争、产业聚集、人才流入的要素保障。全面推进闲置楼宇、烂尾楼处置工作,盘活闲置资源资产。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建设,

  筹集租赁房源 2.5 万套,发放租赁补贴 2000 户,重点保障特困户、新市民住房需求。(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体系建设,全面构建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链条。完成灰渣填埋场主体建设,加快建设污泥与生活垃圾清洁焚烧二期主体工程。(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3. 创建节水型城市。完善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强化节水典型示范、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率,力争 2020 年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2022年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加快城区水厂提质改造,配套完善供水设施改造,规范二次供水管理, 确保供水设施运行安全,水质达标。(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营造街区活力。通过开放舒适的街道环境,创造活力的空间氛围,创新灵活的管理手段,激活街道业态。巩固提升麓山南路、后湖等区域环境治理成果,营造宜学、宜居、宜创的浓郁气质。改造升级黄兴路步行街,落实第二批国家级步行街改造试点工作。建设更多夜间经济示范街区、门店,打造国内夜间经济标杆城市。(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沙市“精美长沙”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长任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任副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居环境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保局、市水

  务局、市商务局以及区县(市)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安排相关处室负责人作为专干。按照联席会议全体会议、部分成员联席会议、日常调度会议三级会议方式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制订建设方案,统筹协调“精美长沙”建设。市财政局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专项奖励政策,落实市级相关工作经费。各项任务牵头单位组织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解,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建设单位应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责任部门,细化工作任务,制定项目计划,保障项目资金,形成市、区联动,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技术引领。依托长沙市城市建设院士专家顾问组设置高规格专业委员会,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全面推动 BIM技术应用,提供全寿命周期咨询服务。建立开放式的工作方式,委托高层次、多层面、宽领域的专业团队,从方案策划、设计评审、现场检查等环节进行全过程技术保障。

  (四)建立奖评机制。各阶段工作结束后,进行全市考评和项目观摩,对突出集体及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经审核批准同意后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方案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3 年。

《“精美长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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