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加强《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11月25日上午,湖南省娄底监狱宣讲团一行5人来到大科中心学校三元小学,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普法活动,向该校师生们宣讲法律知识,进行帮扶、互动。

宣讲活动开始前,湖南省娄底监狱团委书记杨智玲为孩子们捐赠了丰富的学习用品和体育用品,法治办副主任谭燕红向师生们发放了250余份普法宣传册,并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民法典宣讲课。课程以“学习民法典 做阳光少年”为主题,以法解俗语为主线,选取“子承父姓”、“年少无知”、“见义勇为”等七个俗语、成语,从民法典的生效时间、涵盖内容讲起,通过PPT的展示、典型案例串讲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大家介绍了《民法典》中与青少年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活动的最后,大家还观看了娄底监狱新警们自编自导自演的普法宣传小视频—《命运的抉择》,引导同学们树立法治意识,知法守法、明理向善。整个课堂现场气氛活跃,同学们凝神聆听、积极互动,回答问题思维活跃、充满童趣。

课程结束后,同学们意犹未尽,围着警察叔叔阿姨们分享自己的学习收获,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学会分辨是非,懂得自我保护,意识到抢劫、盗窃、贩毒等犯罪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明白了“成功的道路不尽相同,违法犯罪的结局只有一个”!

法雨无声,滋润心灵。此次民法典进校园活动,让我们每个学生知善恶,明是非,争做阳光少年,增强了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有利于创建平安、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也是娄底监狱勇担社会责任与三元小学思政课堂教学改革相结合的一次有益尝试。(通讯员:龚志琼 曾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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