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记者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该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要在综合考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需要、本地区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 按程序将针对新冠病毒开展的核酸、抗体检测项目和相关耗材纳入省级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并同步确定支付条件。

  • 普遍开展公开挂网采购。 完善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之间信息共享、价格联动机制;公立医疗机构应从所在省份的省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平台阳光采购新冠病毒检测试剂。
  • 鼓励开展集中采购。 鼓励省级和统筹地区医保部门积极探索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对于有大规模人群检测需求的地区,应优先开展集中采购。

来源:新闻联播

编辑丨小咯 校审丨姚尧 主审丨谢功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举报邮箱:3220065589@qq.com,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