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期常州惠民旅游年卡办理及使用规则

  年卡办理及使用规则

  1、惠民旅游年卡是由文广旅局指导、市民卡公司运营的文旅惠民项目,采用一人一卡实名制方式在线办理,每年6月和12月限时办理,每期年卡的使用权益不完全相同,每期年卡均为固定的使用截止时间。实名办理需要上传使用人真实的身份证、单人生活近照和手机号码等资料,用于实名验证、入园比对和客户服务。年卡办理成功后,可使用二维码、身份证在年卡签约合作景区实名制验证或换票入园,入园前景区将比对您上传的单人照片是否与刷卡人一致,照片及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将拒绝放行。

  2、惠民旅游年卡仅免除签约景点或签约项目的首道大门票,不包含景区内的娱乐设施及讲解、导游、索道、游船、小交通、园中园等景区运营规则中需要另行收费的项目。

  3、惠民旅游年卡的适用景点均会根据实际合作情况有所增减,具体适用景点和规则以常州市民卡微信公众号中的旅游年卡官方平台实时更新为准,景点运营规则变更、临时闭园、停用年卡、因故退出等情况均会在年卡官方平台公告通知,使用情况以官方公告或景区实际运营规则变更为准,出行前请务必先在平台查看当前景点情况。

  4、惠民旅游年卡积极维护和保障年卡用户本人的正当刷卡入园权益,没有办理年卡的市民(包括儿童、老人、随行人员、特殊群体等)入园方式请遵从各景区的实际运营和票务规则。

  5、每一期惠民旅游年卡都有固定的使用有效期,夏季办理的截止到次年6月30日,冬季办理的截止到次年12月31日,电子卡面亦有明确标注,使用有效期截止后年卡权益自动失效。每个景点每天可刷卡一次,超过当日使用次数请前往其他合作景点游玩或第二天再使用。

  6、惠民旅游年卡的实际刷卡人必须与办卡时提交的实名资料一致,刷卡显示的单人照片、身份证等资料不真实、不一致或存在转借、冒用、盗用等情况时,景点有权直接拒绝放行,屡次违反本条规则时系统将取消该用户的年卡使用权益并禁用该张年卡,用户因违法本规则而引起的后果以及景区的追偿等责任由该卡的实名使用人独自承担,平台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7、惠民旅游年卡是汇聚众多景区景点及休闲项目,施行文旅惠民举措的长时效综合权益特殊产品,产品价值远大于办理价格,无论是正常办理还是遇到自然灾害、疾病、战争、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年卡开通后均不退卡、不退费、不可转赠他人,亦没有延期、补助等义务,办理前请谨慎选择。

  8、为了广开文旅惠民之路,推广文旅惠民举措,为用户争取优惠补贴策略,惠民旅游年卡会不断增加合作办理通道,关于惠民旅游年卡的权益、公告、景点变更、活动开展、用卡规则等均以常州市民卡微信公众号中的“旅游年卡”官方平台为唯一标准,市民卡公司拥有唯一解释权。

  9、办理人在办卡前务必认真阅读本须知,年卡开通后即表示办理人已充分知晓并同意遵从年卡各项规则;若为代办则办理人必须向实际使用人完全转达年卡各项规则并要求使用人同意遵从本须知条款;年卡开通后即表示办理人和使用人均承诺完全同意并遵守年卡办理及使用的各项规则。在办理和用卡过程中发生的因违反本须知而造成的纠纷、损失等均由办理人及使用人全部承担。

  10、惠民旅游年卡统一服务热线:0519-81180646、0519-8517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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