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邵阳市紧抓宣传教育、示范点创建、民族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三方面重点,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将每年9月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利用邵阳广播电视台、《邵阳日报》等主流媒体,城步“六•六”山歌节、绥宁“四•八”姑娘节等民族节庆活动和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契机,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近三年来,举办各类培训班50多场次,参加人数8000多人次,编印《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知识读本》5000册,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制作宣传标语、展板800余条。先后7次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162个模范集体和322名模范个人。

二是全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先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示范区(单位)3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5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10个,城市民族工作联系点1个,创建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城步苗族自治县。制定下发《邵阳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2020-2023)》,计划到2023年,邵阳市力争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城步苗族自治县、隆回县、洞口县、新宁县创建省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全市新创建12个市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00个市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七进”示范单位。

三是全力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在项目申报、审批、投资等方面向民族地区倾斜,加强民族地区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各级党政领导驻村帮扶联系点优先放在民族地区,省、市、县驻村帮扶工作组优先安排在民族地区市委主要领导联点民族乡村。为每个民族乡配套安排年度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保护建设4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优先启动民族地区中小学校安居工程建设,帮助民族地区中小学校改造危房、新建改建寄宿制学校、新建扩建校舍,对城步苗族自治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改造;建立市级民族文化发展基金,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城步苗族自治县的“吊龙”、绥宁县的“四•八”姑娘节、隆回县的“花瑶挑花”和“花瑶呜哇山歌”等4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花瑶“讨僚皈”等7个项目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打造了一批《花瑶新娘》《花瑶花月美》《可爱的苗乡》《油茶舞》《挤油尖》等文化艺术精品;明确规定在市、县党校主体班次培训中少数民族干部参训比例。按照政策法规要求配备好自治县、辖有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干部。近年多次组织民族地区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分批选派了16名少数民族处级干部到上级国家机关及外省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120多名少数民族干部在党务与经济部门之间交流;公开考选了18名少数民族公务员到市直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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