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入娄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娄底经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春节期间新冠肺炎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和扩散,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现就认真做好春节期间来(返)娄人员(以下简称入娄人员)健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四方责任”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制定相关方案、预案,落实三级分包制度,加强“五有一网格”,切实抓好对本地春节期间流入人员健康管理,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思想,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二)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职工春节期间出差或休假外出做好审批管理,尽量减少人员外出;对本单位回娄人员、接洽的确需入娄人员,要加强健康查验, 协助和督促其主动向社区(村)进行报告。对需邀请外来人员参加的聚集性活动,要报县级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同意后实施。

  (三)交通场站及公共场所。要按照本行业防疫要求,严格落实好测温查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人员限流、保持间距等防疫措施,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四)宾馆、酒店、招待所、民宿、出租房屋等单位、业主。接待入娄人员,要实行个人旅居史、职业等申报承诺制,一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码异常、高暴露风险职业等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所在社区(村)。

  (五)各社区(村)、网格。要对入娄人员做好旅居史、职 业、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和情况排查,纳入社区“五包一”管理。

  (六)所有居(村)民。有亲友入娄,要协助和督促其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进行报告,并遵守目的地社区(村)防控要求。提倡市民群众在娄过春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履行个人防控责任,每个人做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排查诊治,期间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去个体诊所等非官方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二、明确具体措施

  (一)境外入(返)娄人员。一律实行“14+7+7”健康管理,在入境口岸地集中隔离14天后,确需入娄的,要在入娄前两天主动向社区(村)进行报告(含隔离期诊治情况),通过“点对点”方式转运回娄,回娄后再执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集中隔离期满后釆用平行检测方式(用两种以上试剂同时检测,比照结果)进行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娄人员。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下同)人员应暂缓流动,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再来娄。特殊情况必须入娄的,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娄前两天主动向社区(村)进行报告,并在到达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公路出口时如实申报。抵娄后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按集中隔离规范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满后釆用平行检测方式(用两种以上试剂同时检测,比照结果) 进行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或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娄人 员。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以及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下同)人员应暂缓流动,待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再来娄。入娄须持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娄前两天主动向社区(村)进行报告,并在到达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公路出口时如实申报。抵娄后实施14天居家隔离,于第7天、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其中居家隔离期满后的核酸检测采用平行检测方式(用两种以上试剂同时检测,比照结果)。

  (四)从省外低风险地区入娄人员。从外省市无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入娄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娄前两天主动向社区(村)进行报告,抵娄后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五)从省内其它市州入娄人员。

  1.本省未发生本土疫情时。省内重点人群(从事临床诊治、隔离场所、口岸防控、进口物流、国际航空、交通运输等重点职业且存在新冠肺炎病毒较高暴露风险岗位的人群)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娄前两天主动向社区(村)进行报告,抵娄后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余一般人群在做好自我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

  2.本省发生本土疫情时。从省内高中风险地区或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娄人员,以及省内重点人群,按照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入娄人员进行健康管理,执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从省内低风险地区或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娄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娄前两天主动向社区(村)进行报告,抵娄后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有关说明

  (一)相关措施释义

  1.居家健康监测:要求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果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及时到医院就诊。

  2.居家隔离:要求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单独居住,不能外出。居家隔离须实行"一人一户或一家"的标准,居家隔离对象和非居家隔离对象不可以住在同一套房子里,如无条件分开居住,则所有人员同时居家隔离,对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对象实施集中隔离;对不配合执行居家隔离措施的人员,执行集中隔离。

  (二)有关费用

  对入娄人员实施隔离、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一切费用由入娄人员自行承担。

  (三)措施的制定和执行

  本通知暂定2021年1月25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实施,后续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上级政策要求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实施时间。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根据当地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的风险等级、人员结构、流动趋势等具体情况,完善春节期间进入本地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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