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1月2日讯 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发改委获悉,《关于降低部分特种设备检验费标准的通知》已于近日印发,《通知》指出将在全省范围内降低电梯定期检验费标准。客、货梯定期检验费,一至六楼,客梯每台次由440元降为410元,货梯每台次由315元降为300元。《通知》从今年12月20日起执行,试行期3年。

为减轻企业和用户负担,《通知》明确,按照标准全省范围内,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费,使用区段20米及以下的,每台次由440元降为410元;20米以上的区段,每增加1米由加收50元降为40元。

自动扶梯定期检验费,提升高度小于6米的,每台次由440元降为410元;6米及以上的高度,提升高度每增加1米由加收50元降为40元。

客、货梯定期检验费,一至六楼,客梯每台次由440元降为410元,货梯每台次由315元降为300元收取;客、货梯六层以上的,每增加一层由加收40元降为32元。客货两用电梯,按客梯定期检验费标准执行。

同时,在检验时间规定方面,《通知》强调,新安装电梯监督检验后6年以内(含6年),每3年检验1次;使用6年以上、15年以内的电梯,每2年检验1次;使用15年及以上的电梯,每年检验1次。对于经改造的电梯,监督检验后视同新安装电梯开展检验;对于使用15年以上经重大修理的电梯,监督检验后视同使用6年以上电梯开展检验。

■全媒体记者 卜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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