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教育部的通知, 湖南城市学院最先通报,高校2020春季学期学生开学报到方案已获得省教育厅批复, 返校时间定在:毕业班学生5月9日、10日开学报到,5月11日正式上课;其他年级学生 5月16日、17日开学报到,5月18日正式上课。

此后湖南其他院校也将陆续开学,而开学后为未雨绸缪而提早制定返校方案,避免疫情影响师生健康。

近日,教育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北京大学、中南大学组织全国相关机构和学校,编写了《 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指南》已提供免费下载。

《指南》指出,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综合研判,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确定返校日程,精准安排教职员工和学生 分期分批(建议分日分时段)有序返校。

学生分为7类情况返校:

《指南》要求对返校师生 实施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依据流行病学史和健康状况,确定批准返校师生名单。

(1)目前 仍留在湖北的师生,继续 留在原地,暂缓返校,具体返校安排视当地政府的疫情公告和防控指引再定。

(2) 假期曾在湖北停留或途经湖北已从湖北返乡者或近期接待过湖北等疫区来访亲友的,须完成14天的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天监测体温,不与他人发生无保护接触。14天内未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经学校严格审批后可返校;期间如出现异常症状,到当地医院就诊,如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待疾病痊愈后将返校申请报学校审批,经批准后再返校。

(3) 假期曾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须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完成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天监测体温,不与外人发生无保护接触。14天内未出现发

热或呼吸道症状者,提供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经学校严格审批后返校;期间如出现异常症状,到当地医院就诊,并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待疾病痊愈后报学校审批,经批准后再返校。

(4) 目前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暂缓返校;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出现前述症状时也应暂缓返校。这两种情况均须到当地医院就诊,并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待疾病痊愈后报学校审批,经批准后再返校。

(5) 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者,暂缓返校,待疾病痊愈(或排除疑似)后居家隔离一段时间(至少14天),提供医学证明后经专业人员评估,再由学校严格审批后返校。

(6) 假期所有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无发热和呼吸道症状,经批准后方可返校。

(7) 假期未在湖北等疫情高发区停留或途经,且未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无症状感染者,无发热和呼吸道症状,经批准后可按时返校。

哪些学生返校后集中隔离?

返校后, 具有以下任何一项特征的人员 需要进行学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 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就诊后暂时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但未明确诊断,未能安排至高校所在地政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者。

(2) 返校前14天内曾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目前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未安排至高校所在地政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者。

(3) 返校前14天内曾途经疫情高发区(如湖北)或在重点关注城市(随政府发布的重点防控地区的变化而调整)停留者,目前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经学校审批同意返回者。

(4) 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医学观察者(如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学生,有过潜在的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风险)。

《指南》指出,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确定暂缓返校和经批准返校后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有条件的高校可按照相关要求自行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不具备条件的须联系当地政府协助解决,无法设置学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的高校应考虑暂缓开学。

返校后如何日常管理?

学生返校后,将进行严格的日常管理。

坚持 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晚点名制度,精准 掌握学生动态,还要 掌握留学生出入境信息。疫情防控期间, 学生不得出校,确有必要的,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出行方式。

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谢绝入校。如确有工作需要,须与校内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后由部门派人携带校园卡到校门口办理登记手续。来访本人出示身份证,佩戴好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并经询问症状、来源地、工作单位和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入校。

教职员工和学生宿舍原则上 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 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入宿舍区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谢绝访客;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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