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省工会金秋助学工作开始啦!以下是详细助学金信息。

  一、时间:8月中下旬。

  二、助学对象范围:

  纳入全总、省总、市总工会专项帮扶档案管理的困难职工家庭、农民工家庭、特殊职工家庭(特别是因公牺牲、伤残和患职业重病公安民警家庭、单亲家庭)的就学子女。

  三、申报流程

  困难职工本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地基层工会初步审核的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到本地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即可办理申请助学手续。

  四、活动要求

  1、积极整合资源,多元化构建助学格局

  一是做好与国家助学政策体系的有机结合。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政府主渠道作用,将工会帮扶与国家助学政策体系相结合,积极推动工会助学活动纳入到政府民生工程。

  二是整合社会资源。要充分运用基金会、公益项目等平台媒介,广泛整合企业、学校、社会机构、公益慈善组织等各方力量,拓展助学活动的工作平台和载体,形成多元化助学工作格局,实现社会资源与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需求精准对接。

  三是规范使用好助学资金。对于符合工会建档立卡要求的,要“应建尽建、应帮尽帮”,使用好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开展助学,严格按照《湖南省工会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和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建立全总级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进行的助学救助每生每年不得超过建档地12个月基本生活费用总和,其中使用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救助每生每年不得超过建档地10个月基本生活费用总和;

  建立省级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进行的助学救助每生每年不得超过5000元;

  建立地市级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进行的助学救助不得超过省级档案的帮扶标准,具体由市级工会按照当地生活支出状况确定。

  对于社会各界捐助的助学资金,其使用对象和助学标准按照捐助单位(人)意愿执行。

  2、深化助学行动,注重提升帮扶成效

  一是资助与关怀相结合。把经济资助与学业帮助、人文关怀、能力培养相结合,把重要时间节点帮扶与日常助学救助相结合,借助互联网+工会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完善“线上+线下”定时联系、关心回访平台和回访辅导等机制。

  二是帮扶与引导相结合。发挥工会干部、劳动模范、志愿者等优势和作用,通过家访、座谈、谈心等方式,帮助他们及时排解生活和心理上的压力,牢固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是助学与反哺相结合。建立完善与受经济资助学生的定期联系机制,引导学有所成的受助学生接过爱心接力棒,怀着“饮水思源,反哺社会”的情怀,积极投身扶贫助学公益事业,积极参与贫困学子的对口帮扶,将爱心之火薪火相传,感恩社会,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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