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沙教师资格认定将启动!以下是认定指南,供大家参考。

  一、受理对象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含长浏宁三地)。

  3.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

  4.长沙市教育局仅受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如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咨询、申请(详见附件1),具体要求以区县(市)教育局的通告为准。

  二、申请步骤

  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阶段。

  ① 网上申报阶段

  ② 政策咨询、体检阶段

  ③ 网络办理提交资料阶段

  ④ 网上审查、颁发证书阶段

  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申请人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现场确认点咨询(也可电话咨询),确定本人符合申请条件。

  三、申请人请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在指定时间段内体检的无需领取体检结果,如需体检结果带回的请自行联系医院(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四、申请人如网上办理确实无法完成的请到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

  五、资格证领取时间及地点: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在市教育局认定公示发布3天后,如无异议,将直接通过EMS邮寄送达申请人。请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务必填写详细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邮件必须本人签收,接收邮件期间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注意接收陌生来电,以免因联系不到本人而造成邮件投递延误。

  六、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政务服务的便利度,让申请人足不出户办好教师资格认定,从去年秋季开始,长沙市全面推行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上办理,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zwfw-new.hunan.gov.cn/portal/one-thing),先点击“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可搜索“教师资格”),再选择相应的区县(市)为办理地点(与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教育部门认定通过后,会通过EMS邮寄到申请人指定地址,须本人查收。

  七、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已受聘于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八、本通告仅涉及教师资格认定事项,与教师资格考试为不同的两件事,具体区别请自行上网搜索。

  九、请申请人在网速良好的电脑上用Google浏览器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以免难以登录或卡滞。

  十、请申请人严格按照系统要求上传资料,不得随意拍照,擅自修改,将不符合要求、不清晰的资料上传(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的照片务必为白底证件照)。如资料不符合要求,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齐补正,否则将不再受理。

  十一、学历证书为毕业证书,请勿上传学位证书,高中段仅需上传本科毕业及其以上证书一本即可,不要上传多本毕业证书。

  十二、户口簿、居住证、在读学籍证明仅需提交一项符合在长沙认定资格的资料即可,教师资格网及一网通办平台上的受理点选择务必与认定资料上的所属区县(市)相同,否则系统将无法受理。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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