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资深乡村教师职称除首批次评审外,每年度进行一次,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综合评审、公示确认的程序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1、申报对象

  (1)在农村学校从教累计满30年的男教师、满25年的女教师(乡村学校从教年限认定开始时间以组织人社部门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且申报当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专技人员55岁,女性工人50岁)不足2年、申报时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目前还是中级职称、符合评审高级职称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2)望城区五个镇(白箬铺、乔口、靖港、桥驿和茶亭)辖区内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在编在岗教师。

  (3)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实施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2019年10月1日(含)至首次实施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符合乡村教师职称制度规定条件的教师可享有“直接评聘为资深乡村教师”的权利。(只适用于首次实施)

  2、申报地点

  望城区五个镇(白箬铺、乔口、靖港、桥驿和茶亭)辖区内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

  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自主申报,向学校(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作出真实性承诺。个人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不能申报参评资深乡村教师职称。

  3、评审条件

  资深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在参评资格、评审条件上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基本相同,但评审中主要考查申报教师的基本条件、近5年教学工作量,学校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3。对于不符合基本条件,或者近5年教学工作量未达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的,不得参与评审。

  4、评审程序

  资深乡村教师职称除首批次评审外,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综合评审、公示确认的程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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