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长沙市教育局公布了2021年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了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规则。长沙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享受政策性优待情况择优录取。

  具体录取规则为: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前科等级入围

  2021届初中毕业生参与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录取,提前科须为A,参与第一批其他学校及省示范性高中录取时须为B或以上,参与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须为C或以上。

  2、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入围

  报考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明德中学、周南中学、实验中学、南雅中学、麓山国际实验学校等第一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最多允许有一个B等;报考其他省级示范性中学和第一批次公办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最多允许两个B等;报考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能含有C等(全部为B或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凡有D等不能毕业,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

  3、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

  4、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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