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秋季宁乡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政策公布啦!具体内容见下文。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省、市关于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文件精神,来宁乡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在城区合法经商1年以上(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含1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截止6月底满6个月的纳税凭证(符合纳税条件者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2021年5月31日以前办理)、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截止6月底满一年以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父母在城区合法务工1年以上(含1年),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以及截止6月底满6个月的工资表、务工单位证明、租房合同(2021年5月31日以前办理)、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截止6月底满一年以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6月23日—25日(入读小学)或在6月26日—28日(入读初中的),凭上述材料“智慧宁乡APP入学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特殊情况不能网上报名的,7月3日—4日到相应街道招生办,由招生办协助网上报名。

  残疾儿童入学:

  各校要把党和政府对“三类”残疾适龄儿童的关爱落实到行动中,凡符合就近入学原则的儿童,经家长申请,应接收他们到学校随班就读,不得借故拒收。虎山特教学校为我市公办特教学校,招收适量智障、视障和聋哑儿童就学。其他残疾适龄儿童通过送教上门方式确保如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1.符合优待政策的军人子女(含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长沙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执行。

  2.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发〔2017〕10 号)执行。

  3.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被征收人自货币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被征收人子女可凭征拆办备案的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自愿选择在原被征收房屋的学区或新居住地的学区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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