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浏阳市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招生计划共计85人,具体报考指南如下:

  一、招生计划

  1.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25人;

  2、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60人;

  二、培养模式

  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均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报考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浏阳市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1〕5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浏阳市乡村高中、初中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中“浏阳市乡村初中”限张坊、大围山、达浒、小河、七宝山、金刚、中和、文家市、岩前、澄潭江、山下、大圣、杨花、社港、双狮坪、楼古、山田、龙伏、泮春、赤马、秀山、官桥、普迹、扬眉、柏加中学。

  四、报名方法

  考生根据本文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非军事院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志愿;其中填报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及相应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填报相应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6月26日-6月27日

  志愿填报入口:

  五、录取方法

  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已录取考生的情况,填写《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并将《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教育(体)局,市州教育(体)局再函告有关县市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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