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炒房客来说,这几天无疑是心惊胆战。

11月28日,新华社发表题为《抑制楼市“打新热”需要“硬核”举措》的文章,直指楼市出现的一些乱象:

十几万元一平方米的商品房俨然成为火爆“投资品”,“打新热”背后的买房牟利现象显然与“房住不炒”理念背道而驰。

文章还提到:

“打新热”现象警示,增加供给、新房限价之外,楼市调控还有很多事要做,比如 更多地关注住房流向,加强对持有环节的调控,让税收杠杆发挥更大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抑制投资投机行为,或许能收釜底抽薪之效。

11月30日傍晚,深圳住建局局长张学凡在接受采访的时,对“代持炒房”做出了回应:

针对当前一二手房价格倒挂以及媒体反映的代持炒房等情况,政府部门正在研究综合调控政策,坚决打击市场投机炒作行为。

最新的消息是:

据财联社,万科根据深圳市政府最新指示,对瑧山海家园销售方案做出调整: 万科目前已经整理出诚意登记审核通过和资金冻结成功的客户名单,将会把名单提交给政府相关核查部门,核查社保年限信息并按社保年限排名反馈给公司,万科将按照客户社保年限排名,再以本次可售房源为基数按1:5的比例选取排序中社保年限靠前的客户入围,参与摇号选房。

可以说,一次整顿楼市“打新热”的大招正在酝酿。

其实,如果从根本上解决新房二手房倒挂的问题,最关键的还是增加热点城市的新房供应以及开征房地产税。但这显然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新房的大量增加短期内不现实,而房地产税短期也不可能征收。

最近有一个传闻,说深圳明年1月1日起试点房地产税,这一看就是谣言,很简单,房地产税是一个税种,需要国家立法后才能征收,目前尚未立法就谈不上试点。

但我认为,现在即便没有房地产,对“打新热”的打击也有许多杀手锏。

1、用法律方式警示代持行为。在热点城市买房,除了资金,最缺的就是房票。你需要是当地户口或者一定的社保年限,同时对于部分楼盘,还要求你名下无房。如果有钱无房票,炒房客可能会选择代持。但代持本身对双方也是充满风险的。

比如A要买房,没购房资质,A出资,让B代持,那么房子就在B名下。如果到时B把房子卖给了C,那么A是很难阻止的,而且B与C之间买卖合同有效(善意第三人),所以代持行为有时候也考验一个人的诚信。

对B来说,当然也有风险。比如B有了购房记录后,今后打算给自己买房,那么很可能因为代持的房子占了名额而无法购房。同时,若A今后房贷断供或今后可能来临的房地产税,都是算在B名下。

当然了,上面列举的是房产代持行为固有的风险,很多炒房客也可能知道。但还是阻止不了他们“打新”炒房的热情,那就是因为他们认为“打新”的收益远大于风险。所以这时候有必要提高“打新”炒房的成本。比如,在购房前购房者需与开发商、政府签订承诺书:不存在“代持”行为,若存在,则“代持”合同无效,加大被“代持”者的法律风险。

2、对于热门楼市,可严查购房者的银行流水。买一套100平的房子,均价13.1万,总价起码要1300万。如果要贷款,首付起码要390万,贷款20年,以5.3%的利率计算,月供超过6万。但是通过银行流水发现,你最近几个月的银行月流水只有3万,这明显是有问题。所以,对于热门楼盘可以设定对应银行流水额度。

3、加强个税征收力度。很多人可能会说,银行流水可能是也是假的,比如某炒房客为了半年以后买房,可以提前半年做流水,通过不同账户间频率转账做大流水。

这种情况下,个税的威力就可以发挥出来了。你去向银行申请房贷,银行会查你的流水,看起来你的流水很大,比如显示年收入有100万。这时银行工作人员可以先询问是否已经纳税个税。如果没有,需要先缴纳个税。根据目前的个税税率。全年应纳所得额(总收入扣除社保、公积金、以及专项扣除后的)超过96万的,那么税率是45%。

在以上3点的基础上,如果还存在“打新”炒房,那么还可以提高限售年限。

普通刚需家庭买房主要是为了自住,既然是自住,没有特殊情况,不大可能两三年就转让。可以针对不同的楼市设计不同的限售年限,比如当具体楼盘远远供不应求的时候,可以在对应房产证上注明15年、20年内不可转让等。

这样,你还敢炒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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