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公安部交管局正式启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规定从6月1日起,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根据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驾驶摩托车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处50元罚款,乘坐摩托车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可以处20元罚款。

  长沙交警部门表示,目前长沙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头盔没有强制要求,以教育引导为主,希望广大市民树立正确的安全出行意识,因为事故发生时,头盔就是生命安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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