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阶梯电价收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0年7月27日

  (1)第一档电量以内,基准电价仍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现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不作调整,即为0.588元/千瓦时。

  (2)第二档电量区间,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即为0.638元/千瓦时/千瓦时。

  (3)第三档电量区间,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即为0.888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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