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手机卡的个人(单位)注销开户的通告

  

  关于敦促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手机卡的个人(单位)注销开户的通告

  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势头,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断卡”行动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行为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具有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情形的,主动到银行、通讯运营商网点注销开户,情节轻微的,依法不予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在规定期限内不注销开户的个人(单位〉,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历打击。

  特此通告!

  长沙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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