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请问外地社保要转入长沙社保要怎样办理?之前在外地工作,公司交了社保,现在想辞职回长沙,但我没有办社保卡,能否将社保转过去?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户口是长沙的户口,新工作还没找如何将社保从外省地区转回长沙?

回答:

社会保险转移需要的手续如下:

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bai,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所需要的材料:

《申请书》;

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外地个人帐户转入业务:

1、个回人帐户由外地转入时答,必须本人申请,具备长沙市户口,接收单位同意,且接收单位在我市已参保,并报申报科审批。

2、如果社保机构同意接收,便向对方社保机构开出接收函。符合接收函要求的转移单方可接收,未经同意或未按要求转入的,我中心不予接收。如果资金已转入我中心申报科,由财务科退回原处。

3、转入单一式两份,外省基金转入,财务科核实到帐后方可受理。签收后,转入对象留一份,征收科留一份。

4、申报科登录后,由财务科根据基金转入情况登记个人帐户。

外地社保是可以转入长沙的,以下是转入流程与转社保时需要的资料:

转入资料: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保参保合凭证(去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

转入流程:持以上资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长沙市人社局2楼大厅17-18号窗口办理即可。

① 有单位接收:

如果参保人是以单位形式参保,在长沙有单位接收,待单位给开立社保账户之后,询问单位人力在哪级社保机构给你开立了社保账户,届时前去相应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社保转移即可。

② 以个人形式参保:

若参保人以个人形式参保,请先去户籍所在区的社保局开立账户,例如你的户籍地为长沙市雨花区,先去雨花区社保局开立社保账户再将社保转回。

其他说明:

1、户口不在长沙,养老保险恐怕转不了。目前政策下,社保异地转移,仅养老保险可向户口地转移,还需是城镇户口。

2、符合转的话,是先要在转入地开户的,开具接受函及获取相关社保转移资料(当地社保机构名称、开户行名称以及账号等),再到转出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回转入地办理转入。

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确认能否转及相关手续。不能转,就在长沙重新缴纳,等以后政策许可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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