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2日,长沙县、长沙经开区发布了《关于公布鼓励非湖南省户籍人员留县(区)过年十项举措的通知》,其中第一、二、五项申请指南如下:

  适用范围:工商税务关系在长沙县(经开区)的四上规模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并在岗的非湖南省籍留县(区)过年员工。

  申报时间:2021年2月26日至3月15日

  申报材料:企业申请补助资金需提供员工本人1-2月工资单、身份证复印件及14天内(2021年2月11日-2月25日)行程码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所需资料。

  一、“过节”红包

  鼓励各企业向非湖南省户籍留县(区)过年员工发放“过节”红包,由县(区)财政向企业补贴发放“过节”红包的30%(财政补助金额每人不超过600元)。由企业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实将资金补贴至企业。

  

  二、工会消费券、手机话费(流量)

  为长沙县(经开区)工会系统内实名制注册的非湖南省户籍留县(区)过年的工会会员给予每人200元的消费券。由企业向长沙县(含经开区)工会申报,审核通过后按实发放消费券。长沙县(经开区)工会系统内实名制注册的非湖南省户籍留县(区)过年的工会会员可获取100元话费或50G流量。

  

  五、免费居住过大年

  为租住在长沙县(经开区)政投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非湖南省籍留县(区)过年人员免除半个月相应租金。(负责单位:区社会事业局、县住建局,联系人:区社会事业局余岚18874949832,县住建局胡亮1820749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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