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规定如果彩礼超过10万元,那么,超过10万元的部分要全额返还,10万以下部分按比例返还。

娶亲纳征是我国传承千年的结婚习俗,但天价彩礼掏空了不少贫困家庭多年的积蓄。

近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明确规定,返还彩礼时,对超出10万元的部分全额返还,1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比例返还。该《指引》对审判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问题作出回应,不仅为两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参考依据,还更有益于使结婚回归“初心。”

《指引》对彩礼的表现形式和返还比例作出明确规定,如彩礼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见面礼、聘礼、上车礼、下车礼、改口费及价值较大的首饰、电器等贵重财物;彩礼返还数额应当结合彩礼的数额、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子女、过错程度、当地风俗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认定,特别是对一些给付金额较大的彩礼,划出上限,如果彩礼超过10万元,那么,超过10万元的部分要全额返还,10万以下部分按比例返还,有效遏制“天价彩礼”。

“‘天价彩礼’对家风、村风、民风造成不良影响,‘因婚致贫’现象令不少家庭生活陷入拮据,一旦婚约解除,极易产生纠纷,引发社会矛盾。”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栾立学说,“此次出台新规,既是对婚约财产纠纷统一裁判尺度,也是想进一步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引导婚约男女双方提高法律意识,减少因彩礼问题引起的矛盾纷争。”

专家说法

河南三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慎之:“天价彩礼”在不少实例中已沦为变相的“买卖婚姻”,更多的则是“借婚姻索取财物”。在具体案件代理中,往往是双方当事人矛盾不断激化,同时返还的数额律师也不容易掌握,该《指引》的出台,对于法官的裁量以及律师代理提供了指引性支持。

商丘师范学院法学系副主任、法学博士、河南省法学会农业与农村法治研究会理事李祎:《指引》共10个条文,解决了审判实践中对“彩礼”认定的困难。《指引》不但回应了审判实践中的重点、难点以及热点问题,为全市两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参考依据,而且可以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摒弃彩礼攀比之风,响应移风易俗、引领社会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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