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浏阳就业发布的《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浏阳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对象及标准如下。

  未被列入浏阳市信用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下列企业:

  1.2020年1月1日后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参保企业。根据企业新吸纳四类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按月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补贴。

  2.经认定的困难中小微参保企业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2020年2月至12月期间任意月份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下降70%及以上的企业。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按月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补贴。

  3.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各类参保企业。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按月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补贴。

  符合第1、3类条件企业根据申请当月职工在岗情况,可申请连续三个月(须含申请当月)以工代训补贴。符合第2类条件企业可依据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申报2020年2月至2021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只能选择以上三类中的一类进行申报,此政策执行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2021年7月份之前时段补贴的企业,须在2021年7月19日之前提交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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