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15处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停车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停车的”违法行为,违法的驾驶员将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15处具体点位:

  长沙县炭头冲路(原宁华路)开元路至凉塘路路段、黄兴大道开元路至凉塘路路段、黄兴大道凉塘路至螺丝塘路路段、英华路佳欣小学路段、大元路枫树路至东十路路段、大元路枫树路至东十一路路段、龙华路东六路至长沙县党校路口段、龙华路东六路至梨江路路段、龙华路梨江路新建路三岔路口段、龙华小学北侧路段、新建路陶公庙牌楼口路段、新建路长沙县二医院路段、东升路佳园路至黄兴大道路段、东升路佳园路至东六路路段、三合路黄兴大道至东十路路段。

  处罚标准:

  2020年5月13日0时至2020年5月17日24时止,被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将作教育处罚。

  2020年5月18日0时起将对抓拍的违法图片进行取证录入,作为处罚依据。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举报邮箱:3220065589@qq.com,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