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条件的新入驻企业,前三年分别按其当年产生地方贡献的50%、40%、30%给予奖励,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工作人员2月19日获悉,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近日出台进一步加快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的相关政策,明确重点支持招大引强,鼓励引进引领型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新入驻企业给予落地支持、购买办公用房奖励、租赁办公用房奖励、投资支持奖励、地方贡献奖励、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奖励等。
  根据这一政策,可获奖励的企业包括:入驻当年或次年在新区形成的地方贡献在350万元(含)以上;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国家或相关部委确定的中央企业(集团)投资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的公司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独角兽企业总部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认定,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定位,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的引领型企业。
  在落地支持方面,政策明确,自工商注册之日起2年内在新区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购买和租赁办公用房均有奖励:新入驻企业在新区购买办公用房的,按自用办公用房面积15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新入驻企业在新区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按每年实付租金的50%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房奖励,每年租房奖励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在投资支持奖励方面,新入驻企业两年内在新区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含)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5亿元(含)以上、不满10亿元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1亿元(含)以上、不满5亿元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0.5%给予奖励。
  政策明确对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进行奖励。围绕新区15条特色产业链引进高精尖项目、产业链关键项目,对亩均投资强度达到500万元、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400万元、亩均实际入库税收达到50万元,且综合效益评价为优秀的新引进先进制造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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