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

努力构建更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

营造良好网上舆论氛围

宁乡市委网信办

设立宁乡市互联网违法

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举报指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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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报受理范围

1.各类网站、论坛、社区、博客、移动客户端、即时通讯工具、网络短视频、网络直播等网络平台上发布的涉及宁乡相关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2.宁乡属地范围内的网站、论坛、社区、移动客户端、即时通讯工具、网络短视频、网络直播等网络平台发布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二、举报信息种类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9.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11.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1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举报方式

“宁视界”APP入口

“宁视界”微信公众号入口

四、举报要件

举报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网址信息、内容截图等举报材料。举报主体应当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举报主体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五、举报奖励

对举报主体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由宁乡市委网信办根据举报内容性质、影响及危害程度,给予举报主体一定的物质奖励。若出现多个举报主体举报同一线索,经核实,奖励最先举报主体。

中共宁乡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望转发周知

(统筹:刘静 编辑:黄杏 校对:文艺芳 校审:苏健 刘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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