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皆祸害”这句话在某些群体中,几乎已经成为人尽皆知的一句话。

有朋友问我怎么看心理学工作者在这句话流行中所起的作用。我想,这个说法的流行,心理学工作者的确是起了一定作用的。

在心理科普的过程中,许多心理学工作者花了非常多的精力,在向普通父母普及早期养育的重要性,

这帮助新一代的年轻父母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避免了许多传统养育方式中有可能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的方式,

比如过早训练排便、过早与父母分离、父母的情绪问题等等有可能给孩子带来的影响。

当这些知识的普及度越来越高的时候,父母的养育方式有可能带给孩子的影响越来越被重视,

而孩子自身在成长所具备的成长的能力,孩子自身的人格因素对自己的成长发育所具有的影响,却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

这个现象其实并不是现在才有,克莱因在她20世纪50年代的文章中就曾提到过这个现象。

在临床工作中,常常可以看到:将自己现在的功能缺损或是适应不良归结于父母的养育造成的问题,往往成为阻碍人格成长的重要因素。

而去探索他们为何有如此的归因,常常又会被告知“其实以前我也没这么想过,是后来我看了一些心理学的东西,才感觉是这样的”。

如此说来,心理学知识的普及,反而造成了一些人的成长困扰。

1. 知识对人造成的影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对于心理学工作者来说,话一旦说出口,有可能被接收为什么样的内容,其实是不可控的。

因为每个人从他人的语言中所接收到的信息,都是加入了自己的理解的(投射、内摄),每个人都是用自己对世界的理解创造了对方话语的含义,

而每个人接收信息时,往往又会优先接收对自己有利的内容。

也就是说,当接收这些心理学知识时,对于某些人来讲,是需要扩大父母的影响同时忽略自己可能的责任的,

因为那可以帮助他用这样的方式完成他自己的一些内部需要。

同时不可否认的的是,心理学工作者本身也是曾经受伤的孩子。

当他自己的创伤还没有得到很好的修复时,同样会寻找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帮助自己缓解痛苦。

所以,去关注父母的养育给孩子造成的影响,既是专业需要,也可以帮助自己释放一些痛苦体验。

所以,无意识中,可能心理工作者去强调父母的养育比强调孩子自身成长元素就会更多。

而忽视自身原因的结果,同样会造成各种痛苦。

2. 社会现象下的个体原因

对人格的理解是理解社会生活的基础,所以,很多的社会现象其实都是有个体原因的。

当一个人在内心对父母充满了愤怒与责备时,他在社会生活中,同样也会对象征层面的父母充满了类似的情感体验,

比如对领导、权威的愤怒;比如对国家、政府的声讨,等等。

当一个人内心的情绪体验是以愤怒、憎恨为主色调时,他也就很难与周围的人建立起安全的关系,也难以适应所处环境的社会生活,

这些困难有可能会加重他内部的破坏性情感,然后,再加重他的适应困难。

他的生活可能陷入一个伤害性的循环里,变得很糟糕。

而一个生活在如此糟糕境遇里的人,又很难信任社会和周边的人,他的恐惧投射到周边的人与环境中去,于是环境中的安全元素也遭到破坏,环境再返回来让他感受到伤害。

最终,个人与社会都在这样的循环中消耗着人们赖以感受幸福的重要资源:信任、接纳、关怀、爱……

这种情况下,获得改善的一个途径,是收回对外部的责备,将自己从“受害者”的位置解放出来,真正为自己的生活承担起责任。

当然,这个过程并不容易,因为“父母皆祸害”是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功能的,一旦放弃,就意味着必须建立起新的模式来

——而这个过程,也许同样需要花掉几年的时间来完成。

做出改变的前提,是我们需要理解旧模式的功能是什么,只有我们真正了解了“父母皆祸害”在我们生活中的意义,我们才可能有一个方向,去寻找更健康的方式来替换它。

3. “父母皆祸害”,到底起着什么样的作用?

1、简化爱恨交织

一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对父母的情感体验是非常复杂的,他既需要来自父母的照顾,又害怕失去那个照顾,也害怕那个照顾里隐含着伤害。

他既要处理与母亲紧密联结的二元关系,又不得不适应除了自己和妈妈之外还存在着一个爸爸,这样的一个三元关系,如果还有兄弟姐妹,就还会有更加复杂的关系。

这么复杂的关系,是在生命的前三年,甚至是第一年就需要学习和处理的。

对于一个那么小的婴儿,他要适应一个现实:那个爱我的人有时也会不能满足我,让我感觉受伤;

那个我以为会抢走我的妈妈的人,有时也会满足我。

这样爱恨交织的情感,对一个婴儿来讲,简直是巨量的信息需要处理。

所以,如果有一个简单的方式来处理的话,在感觉上就会轻松许多。

于是一个简单的处理办法就是,把那些重要的人做一个区分:满足我的是好人,不满足我的人是坏蛋。

对于一些发展困难的人,这种简单的处理方式会一直带到成年。

所以,如果简单的将父母感受为“坏”的,自然就会比爱恨交织容易处理得多。

2、将责任推向父母,减轻自己的责任及罪恶感

当一个人在社会上适应不良时,是非常痛苦的体验,为了缓解自己的痛苦,就需要将制造痛苦的的责任推向一个为此负责的人,而父母成为最安全的选项。

这样,他就可忽略自己需要为自己承担的责任,就避免了体验到“我不好”,因为不好已经全部归于了父母。

对于“我不好”的恐惧,是许多人无法做出改变的重要原因。

在他们的幻想里,如果“我不好”,就会被抛弃;

但是,当他们极力避免与“我不好”相遇时,又会一直无法找到改善的途径。

当一个人在感受到“我不好”时,常常也会感受到内疚和罪恶感。

罪恶感的意思是,当孩子感受到自己可能伤害了父母时(这是无法避免的,比如吸吮的孩子咬疼了妈妈的乳头),所体验到的对父母的强烈内疚和自责性体验。

为了缓解罪恶感的折磨,孩子内心可能动用一个逆转的处理方式,将“不好”归于父母,于是就可以保证自己将自己体验为好的。

3、用恨的方式加强联结感

恨是一种非常强烈的情感,恨与爱在联结关系上有着相似的功能:强烈的联结。

当一个孩子在发展过程中,爱的能力发展不足时,就可能用恨的方式来与重要的人建立情感联结。

恨与爱相比,在感觉中会更有力量一些。因为:

当我们爱一个人时,会体验到因为需要那个人而产生的卑微感;而当我们恨一个人,会感觉自己是非常有力量,非常有控制感的。

4、避免成长的痛苦

随着孩子长大,孩子会越来越发展自己的功能,终有一天,他需要靠自己的能力在这个世界上生存。

这也就意味着,他需要完成与父母的分离。

而分离这件事,对某些父母和孩子来说,都是一件困难的事。当孩子躺在“父母皆祸害”的愤恨中讨伐父母的时候,父母在内疚的驱动之下大量补偿孩子,

于是,这就可以将父母与孩子紧密的联结起来,双方都避免了承受分离的痛苦。

但是,没有完成分离的人,在社会上,是一定会承受无法独立的苦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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