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已发布,保持一个改变和八个改革,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个不变:主体政策保持稳定

  1.小学继续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政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合理划分小学学区,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享受良好教育。

  2.小学升初中继续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高新区、望城区按照单校划片的方式入学。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原则上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的方式进行。

  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命题组考、成绩呈现等基本保持不变,高中招生继续实施“学业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八个改革:稳步推进中考中招政策改革

  2020年招生入学政策的调整主要基于两个方面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招生考试时间、流程、优待等方面进行了适当调整。二是按照国务院和湖南省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就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中考中招时间适当延期

  遵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参照高考、学考时间安排,全市中考时间延期1个月举行,具体时间安排在7月16至18日,中考成绩7月31日揭晓。

  城区小学升初中联合微机派位时间安排在7月4日,8月中旬进行初中、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2. 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长招生

  2020年开始,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原体育、艺术、科技等各类特长生招生项目全部取消,不再安排相应招生计划。

  3.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超员摇号

  全面推进民办学校招生电脑派位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在接收全部报名学生后,富余学位面向全市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数大于富余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接收本地生源,不得跨市州招生。民办小学招生纳入属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4.创新体艺后备人才培养模式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市教育局、文旅广电局、体育局三家联合制定《2020年长沙市初中体育艺术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方案》,根据我市体艺人才优势项目和项目特点统筹确定基地数,按照项目特色下达人才培养计划,委托基地进行培养。

  2020年建立体育项目基地47个,艺术项目基地12个,为国家培养输送青少年体育艺术后备人才。

  5.规范特色学校招生

  从2020年起,义务教育阶段不再新批特色学校,原有体育学校、艺术学校以及外国语学校严控特色办学规模,大幅减少特色招生计划。特色招生主要考察学生的特色发展状况,严禁书面测试、文化择优,实行全程录像,加强监督与管理。

  已批准设立的外国语学校,每个区仅限一校且只限在本行政区范围内进行特色招生。对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200%的,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200%的,由学校统一组织考察学生的特色发展状况,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6.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整合劳动教育相关内容纳入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对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了整体优化。

  7.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子女入学享受政策优待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保护关心爱护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各项政策的具体措施》精神,对获得表彰的援鄂及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其子女限在2020年招生录取时享受优待政策。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房周边,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在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学校就读,不能跨行政区域择校;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可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望城区中考招生纳入城区统一管理

  从2020年起,望城区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城区统一管理。为确保望城区招生融城工作有序过渡,高中招生设立三年过渡期。

  招生改革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考中招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各地各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不折不扣确保落实。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和招生程序,全面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2.实行“阳光招生”。各地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就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依法依规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具体操作流程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强化检查监督。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排查重点对象,及时纠正各种违规招生行为。各区县(市)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对各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对于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教育行政部门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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