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后各大高校迎来开学热

一批学生早早返了校

还有一批学生还等着通知

将近半年没有回宿舍

住宿费如何收取

是否退费及如何退费

也成了广大学生和家长关注的话题

4月10日

教育部发文明确高校

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

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截止5月17日

全国已有8个省份累计23所高校

已经发布关于宿舍费的通知

其中 广东省21

0 1

河北: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

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上述规定仅限于疫情防控期间)

0 2

陕西:严格依照非营利原则合理收取住宿费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校应严格依照非营利原则合理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月平均计算,按学年收取的以10个月为平均基数,按学期收取的以5个月为平均基数,学校应根据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

其中已经官宣的高校有西北大学现代学院、西安翻译学院。

0 3

四川:综合实际住宿时间和成本支出结算清退

0 4

浙江: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疫情期间收费管理工作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发布通知,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间收费管理工作。通知指出:切实做好住宿费退费工作。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0 5

江西: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

通知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的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算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0 6

广东:合理减退已经收取的住宿费

具体办法是,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300天(每学期按5个月150天)计算。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统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自然日计收住宿费,多出部分给予清退。该学期尚未收取学生住宿费的学校,按学生统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自然日计收。

据广东各高校官网发布,目前已有21所高校明确退宿舍费,包括: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广州工业大学华立学院、韶关学院、北师港浸大、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财经大学、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广东东软学院、广东南洋理工职业学院、惠州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广东科学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广东科技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0 7

宁夏:多收部分结算退还

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住宿费的,学校须将多收部分在2020年春季学期末结算退还学生。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1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按1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

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违规乱收费。

0 8

云南: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

小编表示慕了慕了

(来源:各省教育厅官网、中青网教育、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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