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浏阳城区小学新生招生办法

  报名时间:7月20日—8月5日

  报名细则:

  1. 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

  各公办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本学区内6周岁以上(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儿童入学,部分农村学校可根据当地学位情况适当延迟。

  2. 城区(淮川街道、集里街道、荷花街道、关口街道)各公办小学,由浏阳河、集里、荷花、关口和道吾五所中学根据辖区生源、学位等实际情况划定招生区域,经街道办事处审定,报教育局批准,并予以公示后,再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顺序接收学生。

  (1)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浏阳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所有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暂未办妥,以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产权信息证明或商品房备案合同为依据。)

  (2)有户无房(第一类)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浏阳城区,其父母在浏阳就业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在城区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浏阳城区,其父母在浏阳就业但在城区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城区的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浏阳城区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浏阳城区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及所在单位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浏阳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浏阳城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浏阳城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浏阳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浏阳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浏阳城区就业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浏阳城区居住证和浏阳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年限必须满一年,下同)等相关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特别说明: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且拥有产权比例必须超过50%。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②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且祖孙三代户籍在同一户主名下,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公安、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可视为有房。

  ※农村人口居住密集地学校参照城区学校生源排序注册入学,其余农村学校原则上依据“房户一致”的原则就近入学。

  3. 城区部分公办小学(具体学校和学区范围另行发布)统一于7月20日—8月5日在浏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接受新生报名。经初级中学审验有关材料,并在公安部门核查户籍和居(租)住信息,在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核查房产信息,在人社部门核查社保信息后,再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生源排序和微机派位确定并适时公布各校新生名单。

  4. 报名时须上传如下证件照片: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③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备案合同、或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或产权信息证明等,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下同);

  ④儿童出生证明;

  ⑤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以下三类情况须另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在浏阳城区有户籍无房产者,须另上传现租住房证明(下同):

  ①租住单位自管产权房的须上传与单位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证明。

  ②租住直管公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须上传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证明。

  ③租住私人房产的须上传有效《租房协议》和社区(村组)证明〔租住私人房产的在区分排序类别时,即使户籍一直属于浏阳城区,也只能划为有户无房的第二类(即排序为第四类)〕。

  (2)具有浏阳非城区户籍且无房产需在城区入学者,须另上传浏阳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参保时限必须满一年以上,下同)和现租住房证明。

  (3)在浏阳无户无房者,须另上传浏阳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和居住证(时间均必须满一年以上,下同)。

  5.城区个别学校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普教科指导所在街道初级中学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如街道内无学位统筹安排,则由教育局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通过微机派位跨街道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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