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2020年中考考生健康状况监测公告

  一、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第一时间如实报告学校(在校生)或考点(外地生)

  ① 近 21 天内有出境史的;

  ② 近 14 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③ 近 14 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

  ④ 近 21 天内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⑤ 离京来长且无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二、在校生健康监测

  1、从7月2日开始,各参考学校负责对本校考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并填写《长沙市2020年中考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及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卡”,见下表,可在文末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建立台账备查。

  2、如出现发热、头痛及咳嗽、咽痛、气促、鼻塞、流涕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相关症状的要及时诊疗,并报告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痊愈后需提供就诊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学校、考点须核查复课证明、健康卡、健康码,并测量体温。

  3、考前14天时间内,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数据筛查。

  4、7月14日,参考学校要将所有参考学生近14天的体温监测和行程等情况汇总,以书面形式上报属地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健康卡在本校留存1个月备查。

  三、外地回长考生健康监测

  1、外地回长考生于7月2日-3日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领取准考证,同时领取健康卡和考生须知,并如实报告近期行程情况。

  2、从7月2日开始,外地回长考生每日按要求如实记录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并如实填写健康卡。出现发热、头痛及咳嗽、咽痛、气促、鼻塞、流涕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及时报告考点长郡芙蓉实验中学(远大二路43号,联系人:李老师85360172)和考点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芙蓉区考试中心(人民中路585号,联系人:潘老师84143905),并到考点所在地指定医院(长沙市八医院)进行诊治排查。参考时须配合测量体温,持准考证、健康卡进入考场。

  3、7月15日,外地回长考生持准考证和健康卡到长郡芙蓉实验学校熟悉考场,并配合考点学校做好相关情况报告。长郡芙蓉实验学校要将所有外地回长参考学生近14天的体温监测和行程等情况汇总,以书面形式上报芙蓉区考试中心,有第一大点所述情况的必须详细说明。健康卡在本校留存1个月备查。

  四、考试期间特殊情况处置

  每场考试开始前,所有考生须进行体温测量和急性呼吸道症状监测。考生体温低于37.3℃且无急性呼吸道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温度计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医务人员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监测无异常考生同考室考试。

  尚在隔离者、红码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者,或不能排除的发热者,需要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逐一专业评估。近14天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者、黄码者、已排除的发热者等需在备用隔离考场参考。

  五、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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