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微教育发布了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是2021湖南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取分数线划定办法。

  1、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

  2、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的非平行组中的专业,其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定;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确定,但不低于我省划定的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线。其中,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确定的艺术类平行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中的最低线;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我省确定的艺术类平行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中的最低线。

  3、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的平行组中的专业,其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分物理、历史科目组合,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比例和要求划定,具体为:音乐类、美术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为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演类(戏剧表演)和表演类(服装表演)为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为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可在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提高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各类别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物理、历史科目组合,根据招生计划和各类别考生成绩分布,按一定比例划定。

  4、安排在高职专科批的艺术类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情况,按不同专业类别,分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实行全省统一划定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

  办法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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