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长政办发 〔2020〕5 号,文件从多个方面对企业总部落户长沙给予支持。

这个文件干货极多,各项奖励、支持都有,覆盖方方面面,而且政策都是真金白银的,长沙诚意满满。

在这个文件中,有一条格外引人注目,即“住房保障支持”这一条:

对总部企业中未获得人才绿卡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产业工人,可享受本地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由各区县(市) 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在本区域内统筹安排总部企业人才住房。在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中,预留一定比例用于建设总部经济人才住房。”

我们知道,经人才办认定的人才可获人才绿卡,绿卡可直接在长沙买房。但这个文件对于总部企业中“未获得人才绿卡”的群体也给予了本地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令人期待。

不过,这一条政策还没有出细则,具体的人员范围、购房范围、购房政策都还没有明确,一切以官方发布的为准

ps:以下是长沙目前的购房资格一览,以及落户政策、贷款规定。来源:长沙e房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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