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动消费回升,湖南将发放亿元行业消费券,具体领取方法见下文。

  一、活动主题

  “火红七月 湘府有礼”湖南消费促进月活动。

  二、活动时间

  7月1日至7月31日。

  三、活动形式

  本次消费促进月活动,主体活动将通过阿里巴巴支付宝平台,以发放零售、餐饮电子消费券形式实施,累计发放消费券亿元以上,带动相关消费十亿元以上。此外,各市州和运行平台也将配套开展“717生活狂欢节”等各类促销活动。

  四、领券方法

  1.领取对象:通过支付宝LBS定位框选的全体在湘人员,不限户籍。

  2.领取方式:公众在活动期间,可登录支付宝首页直接进入“火红七月湘府有礼”会场完成领券,或者在支付宝APP搜索‘湘府有礼’进入会场领取电子券后,消费券存入公众的支付宝卡包。消费券分为政府券、平台券、企业券,其中政府消费券分为40元减10元、100元减30元两种,每个用户每次各类型消费券限领一张,活动期间可多次领取。

  3、领取时间:7月1日12:00、7月3日(周五)12:00、7月10日(周五)12:00、7月17日(周五)12:00、7月24日(周五)12:005个发券日中午12点开始领取,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五、使用方法

  1.公众获取政府消费券后,7天内可在湖南省境内可以使用支付宝付款的各类餐饮、零售企业门店消费时使用。单笔消费40元以上(含4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10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30元电子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各类消费券在使用支付宝支付时直接从卡包扣除。

  3. 公众获取平台发放的消费券,可以在饿了么、口碑平台线上使用,可以和政府消费券叠加。

  4. 公众获取企业发放的消费券,可以在商家线下门店、在支付宝、口碑、饿了么线上平台使用,可以和政府券、平台券叠加。

  5.公众领取消费券后在7天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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