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湖南发布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政策原文>>>  

  1、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从2020年2月起至6月,免征全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以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2、减半征收全省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从2020年2月起至4月,减半征收全省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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