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宗接代?养儿防老?

儿子不幸遇难身亡,

这对半百夫妻为了要个儿子,

竟然联合无良媒婆做出这这种事……

年过半百的老汉为生儿子,不惜铤而走险,竟然想起了“代孕生子”,为防止自己被骗,人财两空,他宁愿“聪明的不要”于是乎,收买了年仅27岁的智障女。

近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收买被拐卖妇女案。

李某和妻子共育有一子一女,2018年5月,李某的儿子因交通事故不幸遇难。夫妻俩多处求医,医生告知其妻子年纪过大已不适合再生育。

后经人介绍,李某认识了“媒婆”胡某。,起初,胡某将自己的侄女介绍给李某,并收了李某的“好处费”2万元。但一个月后,胡某侄女以李某有妻子为由离开了李某。儿子还没有抱着,好处费又花了,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李某气急,向胡某追讨2万元“好处费”。

2019年6月21日,被害人张某(患有智力和精神障碍)在郴州某小游园玩耍时,“碰到”经常来游园打牌的胡某,胡某说要带她去买鸡腿和饮料。张某毫无防备,开开心心坐上了胡某的车,糊里糊涂被胡某带至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

胡某找到在此打工的李某,再次向李某索要3万元。吃一堑长一智,李某表示,若张某生活能自理,为自己生了儿子,3万元不会少,同时之前的2万元也不用还了。商议好后,李某安顿好张某,并安排妻子照顾其饮食起居。6月27日,经群众报警,张某被民警解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代孕生子为目的,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而予以收买 , 其行为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罪行 , 依法应当认定为坦白 , 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 , 无虐待及其他伤害行为 , 且未阻碍公安机关解救及被害人返回原居住地 , 依法可减轻处罚。

综上,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犯罪后果及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法官提醒:

痴呆女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虽然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但同样享有法律赋予的人身自由权利,不能被人随意买卖。

法条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妇女、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 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来源:潇湘晨报、郴州北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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