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在长沙市创办初创企业可以申请经营场所租房补贴,具体如下:

  一、范围对象

  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在长沙市创办初创企业,合法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2名及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可以申请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二、补贴标准

  第1年每月800元、第2年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额度给予补贴。

  同一初创企业只能享受累计不超过2年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三、申请资料

  1.长沙市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申报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4.经营场地租赁证明。

  四、申报流程

  1、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陆长沙市一体化人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下载《长沙市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申报表》,按属地原则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考察审定

  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地考察,提出考察推荐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

  3、公示

  将拟补贴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或区县(市)、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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