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39期】

秋雨渐停,夜幕渐起,省检察院公平正义大道旁的四组灯箱,把道路映得格外明亮,也将初心和使命照进检察官的心中。

灯箱上映照出的大字无时无刻不在强调着,新时代检察工作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这十字箴言,早已像这绵绵秋雨润入心田,践行于检察工作之中。

灯箱是文明创建的一道风景线。浅黄的色调,不论在意或不在意,都静静地站在那里,照亮脚下的路,明亮而温暖。在迷茫时,指引“坚定为民初心,牢记正义使命”的方向;在疲惫时,发出信仰之光,默默陪伴,给予坚毅前行的力量;在成功的喜悦中,微笑点赞,鼓励向司法文明的高地继续登攀。

“身在检察,心在民,惠及群众之事,不因其难而后退半步。案在心头,法在心,护佑公平之事,不因其多而松懈半分。”

在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姚红的眼中,灯箱有着不同的颜色。成功办理洞庭湖下塞湖非法矮围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系列案,推进“守护一湖四水”专项检察监督工作以及江河湖塘非法围堰专项清理活动时,它是绿色的,照亮生态文明之路;深入调查取证发出检察建议,有力整治老年人保健品市场虚假宣传和牟取暴利的乱象时,它是暖黄色的,守护食药安全之路;积极回应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和出嫁女权益保护等社会热点问题,维护新一代农民工、出嫁女的合法权益时,它是粉色的,温暖妇女儿童权益之路;保护革命英烈文物、守住历史传承灵魂时,它是红色的,点亮英雄回家之路。

灯箱之光,就是不忘为民初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省检察院党组在工作中的领导与指导,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文明创建工作整体上台阶。

检察官们以坚毅的品质践行担当,为最初的信念默默坚守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摆在首位,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常年夜以继日奋战在检察办案一线,换得人民心中的丝丝幸福、法治文明的点点进步。

灯箱之光不仅是检察官心中的职业信仰,更是法治社会正义与文明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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