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防330工程供暖改造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对该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采用公告征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湖南省人防330工程供暖改造工程

1.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岳麓区枫林一路491

1.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从锅炉房出口处至330工程热力管井处中间段热力管道改造;2、对房间内暖气片原有阀门及软接的更换与新增;3、增加办公楼地下室暖气片和部分管道更换。

1.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5 招标范围:设计文件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册)。

1.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1.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进行保修。

1.8标段: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供应商资质要求

2.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

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

4)拟任本次投标的( 关键岗位人员 )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响应文件递交

3.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请于20201129日起至2020 123日,每日上午09:00 12:00,下午14:00 17:00 (北京时间),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8楼)领取谈判文件资料。

3.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01290930(北京时间)。

3.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谈判地点: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8楼)。

3.4谈判现场,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风险。

5、响应文件的编写

5.1响应文件至少须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证书;(6)类似业绩(如要求);(7)报价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2报价书:

投标报价按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设最高控制价。采购人将以最终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人。

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和自身实力进行报价。同时载明响应工期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注册证号、身份证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5.3响应文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4响应文件一式3份,需胶装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加盖供应商公章。

5.5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领取谈判后无故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将会被取消三年内参加省人防办相关项目的竞标资格。

6、项目采购预算

6.1 项目采购预算为321965.45元(大写:叁拾贰万壹仟玖佰陆拾伍元肆角伍分);

6.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7、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7.1采用“两轮报价,低价中标”方式确定成交候选单位。

7.2根据各有效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前三名为项目成交候选人。

7.3响应文件无效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谈判的;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的;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由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价书对报价描述含混不清、可变动或有不同价格表述,不能确认最终报价的,或附有其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前提条件的;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约定供应商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6%确定为企业成本,低于该成本的作废标处理。

7.4只有当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无效时方另行组织采购。

8、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项目成交通知书。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5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9、合同签订:

9.1按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签订项目合同,该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9.2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明确拟投入的项目服务团队并征得采购人认可同意。

9.3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工程竣工后在采购人组织验收达到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5%;结算经采购方委托机构审定后,支付至审定总价的97%;剩余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质保金不计利息),保修期内如发生采购人自行维修情况,相应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址:湖南省长沙岳麓区枫林一路491

    话:黄先生 钟先生

联 系 人:0731-88839858 8883970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8

联系人:冉光玲、潘红、黄钰晗

联系电话:0731-822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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