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助力人民群众和企业共同战“疫”,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研究制定了疫情等级响应期间消防工作便民利企八项措施,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简化场所开业审批

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由发证后开业调整为先开业后核查,单位申报办理开业手续,先对照《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自我判定,符合标准的可通过拨打电话96119或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服务电话申报,并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在线递交告知承诺书后即可开业,消防救援机构适时进行核查。

二、延长隐患整改期限

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影响,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单位可以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延长整改期限,同时,应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轻微违法减免处罚

对情节轻微、当场整改的消防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在消防监督检查前已自查发现并启动整改措施的违法行为,且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拓展线上办事渠道

群众可通过“湖南消防网”公布的各支队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火灾事故原因认定、火灾事故认定复核、解除临时查封和恢复使用、生产、经营等事项,消防救援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办结。

五、开展精准帮扶指导

企业复工复产期间消防设施出现严重故障且短期内无法维修的,单位可通过电话或在线申请,由消防救援机构协调相关厂家和技术力量帮助解决;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等消防重点岗位人员因疫情防控不能返工,可申请消防救援机构派员远程或上门培训,传授岗位消防技能,提升单位自我管理水平。

六、提供在线咨询培训

复工复产企业遇到各类消防安全问题,可拨打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的服务电话,消防救援机构将第一时间提供预约、咨询等服务。湖南消防网、“湖南消防”微信公众号将定期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和消防安全常识,发布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要点和复工复产注意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下载参考。

七、实施分区分级指导

以县市区为单元,根据疫情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划分,采取针对性火灾防控策略,加强消防安全技术指导服务,重点保障复工复产企业和油水电气等事关国计民生重点场所消防安全。

八、提供消毒处置服务

大型复工复产企业厂房、库房和宿舍等区域需要洗消杀毒服务的,可向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统筹安排力量上门提供免费喷杀消毒服务。

此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省政府疫情等级响应解除之日废止。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2月28日

▌编辑:王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举报邮箱:3220065589@qq.com,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