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秋季长沙高新区虹桥小学招生简章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坚持相对就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范围

  麓谷街道所属岳麓大道以南、麓云路以西、枫林三路以北,东方红路以东高新区范围内,家庭住址为中房F联邦(佳境小区)、可可小城、金领公寓、桔洲新苑、麓谷星辰、晟华苑(华侨假日中心)、东塘、长庆、长丰、延农社区的居民适龄子女,以及该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三、招生办法

  (一)按基本条件招生

  学区范围内居民子弟: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本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招生范围内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参保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根据实际可适当放宽。

  (二)按生源排序招生

  小学新生招生严格执行《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长发(20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办发(2016)5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27号)等文件要求,由教育局划分学区范围,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明确入学生源排序。严格按照下列五类排序:有户有房、有户无房(第一类)、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无户无房。严格控制班额容量,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文件要求,起始年级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其他年级不再新增大班额。部分学区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本区学区划分情况最终解释权属高新区教育局。

  ①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有我校学区范围内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不一致,则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产权证尚未办妥的,以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

  ②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我校学区范围内,其父母在长沙高新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产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我校学区范围内,其父母在长沙高新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长沙高新区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我校学区范围内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及所在单位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③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在我校学区范围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高新区有多套房产,但户籍没有迁入长沙高新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

  ④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我校学区范围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高新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⑤无户无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高新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我校学区范围内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等相关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备注:此方案中所表述的“房”、“户”仅限于虹桥小学学区范围内。

  四、具体时间安排


  五、现场复核所需纸质资料

  家长需准备以下证件的原件(以备审核)和复印件(学校存档),复印件尽量集中复印或缩印在2—3张复印纸上,便于学校存档。

  ★ 学区范围内居民子弟:

  (1)身份证。(父母双方)

  (2)户口簿。(父母双方和新生均需要提供)

  (3)出生证。

  (4)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区级及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盖章。根据岳麓区卫健委及教育局文件要求,今年除免疫规划疫苗需按要求接种完之外,新增自费EV71灭活(手足口)疫苗、水痘疫苗、腮腺炎疫苗、流感疫苗的查验。)

  (5)学前教育证明。(现就读幼儿园开具并盖公章)

  (6)新生寸照一张。

  (7)房产证。(若房产证原件在银行只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及发票,购房合同请只复印第一页和盖章的一页。)

  ★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1)——(6)项同上面范围内居民子弟就读要求。

  (7)居住证明。(居住证明应为公安机关签发。居住地址为我校招生范围,签发日期为2020年2月29日以前,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8)长沙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与居住证持有人为同一人,养老保险为最近一年缴费流水清单,加盖人社局公章)

  (9)从业证明或营业执照(私营业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员工附劳动合同)。

  (10)学区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加社区盖章)

  (11)长沙市无房证明。(由长沙市房产局开具,包括父亲、母亲和新生的。多胎家庭需加上新生的兄弟姐妹,一家人都要出具)

  六、补充说明

  1.请家长关注是否获得注册入学资格,已获得注册入学资格的新生,到附近医院或卫生院进行体检。7月13日上午请家长凭新生体检单到虹桥小学保安室领取通知书。

  2.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小学一年级严格控制大班额,班级人数控制在每班45人。2020年我校秋季一年级拟招6个班级,270名新生。

  3.招生办公室电话:0731-8528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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