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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等情况可免征契税!9月1日起,一批房产新规落地实施,将从契税等方面将对楼市产生影响。

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按照“房住不炒”的调控要求,《契税法》明确了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可按规定免征或减征契税,意味着现行的契税优惠政策还会延续。根据此前表决通过的《关于湖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湖南契税税率保持不变,仍旧是4%。

《契税法》还明确了多种可免征契税的情况。《契税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此外,增加对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等规定。

与此同时,9月1日起,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其明确禁止地方强制流转、违法收回宅基地。针对农村村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问题,条例规定,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农村村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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