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海外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符合条件的补贴申报对象可登录长沙市一体化人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或下载“长沙人才”APP进行自主申报,以下是具体申请材料。

  申报资料:

  1.申报对象申报补贴所需相关个人及家庭信息;

  2.外籍人才提交《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护照原件;

  3.毕业证书(含原件、复印件及通过网上或线下查询学历系统出具的结果),教育部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劳动合同原件;

  5.在长工作的情况证明和由单位为其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自申请之月起往前推算,已正常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开具在长工作情况的单位必须是在长沙片区内注册且在片区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纳税的企业,并需出具所在单位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盖公章的证照复印件;

  属于自主创业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单位性质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还需出具非在编职工证明和聘用劳动合同。

  如果工作单位和社保缴存单位不一致的,还需由工作单位开具委托第三方缴存社保的证明文件(双方加盖公章);

  6.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7.购买商品房期、现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商品房期、现房网签合同;购买存量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原件。如已抵押的,提交权属证书复印件和不动产中心开具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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