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精准做好外地入(返)郴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 2021年春运期间群众返乡出行等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肺炎机制防发〔2021〕5号)、《湖南省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湘肺炎机制发〔2021〕13 号)文件要求,现就春运期间(即日起至 3 月 8日)外地入(返)郴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明确如下:

  一、入境人员执行“14+7+7”医学观察和“2+1”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措施,即在第一入境点实行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并进行 2次核酸检测,到达居住地后继续实行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 1次核酸检测,特殊情况且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经县市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批准可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后,实行 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纳入网格化管理。

  二、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 14 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运期间不流动;如返回,实行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 2 次核酸检测。

  三、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 14 天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如确需出行,须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持 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如返回,不能提供 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先集中隔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可正常出行,并纳入网格化管理。

  四、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人员春运期间省际、市际出行,须持 7 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五、低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确需省际、市际出行的,以及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持 7 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后实行 14 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返乡不满 14天的,全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 7 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入(返)郴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 处置等工作。

  六、低风险地区其他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如无必要,低风险地区人员应当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

  七、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排查,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和非法入境人员进行入户拉网式排查,确保追踪到位、管理到位、检测到位。

  八、规范落实返乡出行人员目的地管理要求,各地各单位不得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擅自“加码”“层层加码”,随意扩大人群范围、增加核酸检测频次、改变居家健康监测方式等。执行“六个不”要求: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省域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期限。

  九、此前,各地对春运期间外地入(返)郴人员的防控政策有关规定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如国家和省出台新的防控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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