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长沙市中考中招政策调整新闻通气会召开,发布《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考改革主要调整内容

  主体政策“等级制”改“分数制”

  1、考试成绩调整为分数形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文综(道德与法治、历史各60分)、理综(物理70分、化学50分)、提前科(地理、生物、体育各40分)分值均为120分,录取总分为720分。

  2、调整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规则。城区高中学校招生时,报考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明德中学、周南中学、实验中学、南雅中学、麓山国际实验学校等第一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最多允许有一个B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凡有D等不能毕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

  3、调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规则。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入围的基础上,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4、2021年起取消直升生,单科前千分之一学生可作为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重要参考。

  5、未来还将规范中考命题减轻课业负担,严禁与奥赛内容挂钩,适当降低考试难度。考试命题内容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注重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学科教学实验操作和实践能力的考查,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未调整的相关制度

  “5个继续”保持招生政策连贯性

  1、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组织形式、考试时长保持不变。

  2、继续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语文口语交际以及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等纳入考查科目,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大音乐、美术、实验操作等实践能力的考查力度,逐步推进美育考查结果纳入录取分值,逐步提高体育录取分值。

  3、综合素质评价继续按原有五个维度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4、继续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办法。

  5、继续实施指标生、特长生、推荐生和自主招生等多样化招生政策。

  新制度过渡期

  2021年设立过渡期一年

  1、调整方案从2021年开始实施。鉴于2021届学生生物、地理考试已经完毕,明确2021年生物、地理、体育等提前科目设立过渡期一年。2021年,生物、地理、体育仍作为一科(提前科)划定等级。

  2、长沙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范围内2021届初中毕业生参与长沙市一中、师大附中、长郡、雅礼录取,提前科需为A,参与第一批其他学校及省示范性高中录取时需为B或以上,参与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须为C或以上。提前科再按照A、B、C、D、E等级赋分10、8、6、4、2,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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