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城乡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可适当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2021年湖南居民医保:

  缴费标准:280元/人。

  缴费时间: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要结合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巩固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要巩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

  要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特殊门诊政策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要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各市州上一年度全体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确定。

  要研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合理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稳步提升筹资水平,逐步优化筹资结构,推动实现稳定可持续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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