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海外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人才集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长办发〔2021〕7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新引进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以下简称“长沙片区”)范围内企业工作的海外人才,最高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长沙片区企业指在长沙片区内注册且在片区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纳税的企业。海外人才指在最新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位高校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外籍人才、留学归国人才(港澳台高校毕业生比照执行)。长沙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智能制造海归小镇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片区管委会统筹,长沙片区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补贴标准及经费分担比例

  第四条补贴对象为从2021年3月29日起,新引进在长沙片区工作的海外人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补贴标准按照博士5万元/人/年、硕士1万元/人/年、本科6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发放期限为2年。

  在长沙片区企业工作包含:与长沙片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以及在长沙片区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第五条海外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从2021年3月(含)后开始计发。以申请人在长沙片区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按月据实发放。

  第六条海外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由市财政承担60%,区县、园区财政承担40%。

  第三章申报资料及流程

  第七条海外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资料:

  (一)外籍人才申报租房和生活补贴所需资料: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护照;

  2.劳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

  3.学历证明相关资料。

  (二)港澳台人才、留学归国人才申报租房和生活补贴所需资料:

  1.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单位须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份证。

  第八条海外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常年接受申报。具体流程为:1.申报。申报对象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itpiw.ctangsha gow.cnscpourtal )或下载“长沙人才”APP进行申报,将申报资料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

  2.审核。各区县、园区人才工作部门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提出建议补贴名单并报区县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园区工管委审批,确定拟补贴名单。

  3. 公示。各区县、园区将拟补贴名单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各区县、园区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社保卡。

  5. 报备结算。各区县、园区年底将海外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汇总表报长沙片区管委会备案,并报市委人才办核定;市财政局根据核实情况,与区县、园区按分担比例据实结算。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外籍人才的学历层次根据办理工作许可证时使领馆的认证或者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来确定。本细则海外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与长沙市范围内留学归国人员租房和生活补贴不重复申报、重复享受。

  第十条对在申 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繳补贴资金,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试行期为两年,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片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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